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肖康 女子為改善豆芽外觀從而獲取更多的利潤,竟然在生產、銷售的豆芽中滲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。近日,江西省永新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生產、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唐媛媛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1.5萬元。
  經審理查明,自2012年2月以來,唐媛媛通過電話定購、匯款郵購的方式,從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植物生產調節劑廠購買AB種子處理劑用於生產食品黃豆芽和綠豆芽,併在蘆溪鄉市場上銷售滲入AB種子處理劑的黃豆芽和綠豆芽長達兩年之久,共生產1萬斤左右的黃豆芽,1.5萬斤左右的綠豆芽,總共銷售的豆芽金額在3萬至3.5萬元。  (原標題:利益熏心 女子加工毒豆芽獲刑半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z19czily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